1.知识产权部分主要知识点有知识产权概述、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四部分的内容。知识产权的知识零散,且分散在各个法律法规之中,但仍以三部法律,即《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为主要学习对象。公务员考试在线网建议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当做到:
(1)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强制许可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与著作权的关系、驰名商标。
(2)熟悉:作品的概念及构成要件、职务作品、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与区别、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界定。
(3)掌握: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商标的分类。
2.人身权部分主要知识点有人身权概述和人格权种类两部分的内容。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并不是考试中的重点。在学习过程中,应当做到:
(1)了解:人身权的分类。
(2)熟悉:人格权的种类。
(3)掌握:各相似人身权之间的区别。
3.征地补偿款应归谁所有,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款,青苗补偿款,其他土地附着物补偿款等.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①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②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③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4.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点内容
(1)最高人民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2)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第二条。
(3)证据种类:把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增加电子数据这一证据类型。
(4)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5)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6)完善强制措施
(7)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5.行政行为的撤销
(1)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①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②行政行为不适当。
(2)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①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一直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②行政行为如果被撤销,由此造成对方的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③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相对人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行政行为撤销,行政主体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人的权益均要收回,行政相对人因行政行为撤销而遭受到的损失,均由其本身负责;国家或社会公众因已撤销的行政行为所受到的损失,应由行政相对人依其过错程度予以适当赔偿;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对导致行政行为撤销的本身过错则应承担内部行政法律责任。
6.根据《行政监督法》的规定,行政监督的对象就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这是由行政制度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概括起来有两类:一是各级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法作出各种行政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二是指在地方,以各级人民政府为统帅的各级各类地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作出各种行政行为的国家行政工作人员